湖北能創電力工程有限公司 >> 人力資源 >> 合同范本
勞動者姓名: (以下稱“乙方”) 身份證號碼: 家庭住址: 郵政編碼: 戶籍所在地: 郵政編碼: 聯系方式: (固定電話) (移動電話) 緊急聯系人: 聯系電話: 緊急聯系人與勞動者關系:
甲乙雙方就勞動關系的建立及其權利義務等事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有關的勞動法律、法規、行政規章和本單位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集體合同,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一致同意訂立本勞動合同(以下簡稱合同),確定勞動關系。 一、合同的類型與期限 (一)甲、乙雙方選擇合同類型為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 年。 (二)試用期 甲乙雙方約定試用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 個月,試用期工資為: 。 二、工作內容與工作地點 (一)甲方聘用乙方在漢川能創電力工程技術有限公司 (項目部或部門)從事檢修□、維護□、巡視檢查調整□及其它相關工作,主要任務或職責是 : 參與設備的巡視調整□、維護□、檢修□、保養□;生產現場文明衛生的整理、清潔等工作□。 (二)乙方的工作地點為本公司或公司派出機構所在地,甲方有權安排乙方出差或調往外地從事相關崗位工作。 (三)乙方應認真履行甲方制定的崗位職責,按時、按質、按量完成其本職工作;乙方必須無條件服從甲方合法、合理的工作安排。未經甲方允許,乙方不得在其它單位兼職。 三、工作時間與休息休假 (一)乙方所在崗位執行綜合工時制度。 (二)甲方確因工作需要,可依法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休息日或節假日加班。 (三)乙方加班須征得甲方確認同意,否則不視為加班。 四、勞動報酬 (一)乙方在正常出勤并付出正常勞動后,有權獲得相應勞動報酬。乙方所在崗位月工資標準參照《漢川能創電力工程技術有限公司工資標準》。 (二)甲方于每月 15 日以現金形式支付乙方上月工資。如遇節假日或休息日,則應提前到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三)甲方可以根據其生產經營狀況、乙方工作崗位的變更和依法制定的勞動報酬分配辦法,調整乙方的工資待遇。 (四)甲方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或休息日、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應依法安排乙方補休或支付相應勞動報酬。 五、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一)甲乙雙方必須依法參加社會保險,甲方根據國家和當地有關規定為乙方繳納社會保險費,相關保險費用可以現金的方式發放給個人或由甲方代繳;乙方個人繳納部分由乙方承擔并由甲方在工資發放時代扣。 ( 二 ) 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因工傷殘或患職業病以及生育,其有關保險福利待遇,按照國家法律規定和甲方注冊地有關政策規定執行。 ( 三 ) 甲方為乙方提供的福利待遇按照國家和注冊地相關法律法規執行。 六、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 一 ) 甲方建立健全生產工藝流程、操作規程、工作規范和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及其標準。甲方對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崗位,應對乙方履行告知義務,并做好勞動過程中職業危害的預防工作。乙方應嚴格遵守相關操作流程與安全制度。 ( 二 ) 甲方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及當地規定的勞動條件及安全衛生的工作環境,并依照企業生產經營特點及有關規定為乙方提供勞動防護用品,乙方應嚴格按要求穿戴勞動防護用品。 ( 三 ) 甲方對乙方進行職業技術、安全衛生、規章制度等必要的教育與培訓,乙方應參加甲方組織的各項必要的教育培訓。 七、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終止 ( 一 ) 訂立合同所依據的法律、行政法規、規章發生變化,甲方與乙方代表協商簽訂的集體合同有新的約定,合同應變更相關內容。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合同無法履行的,經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合同相關內容或解除合同。 ( 二 ) 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或者解除合同。 ( 三 ) 有關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事項,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法律、法規規定執行。 八、勞動爭議處理 甲、乙雙方因合同而發生爭議均可依法在公司注冊所在地提請仲裁或在甲方注冊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九、其他規定 (一)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員工手冊、崗位職責、培訓協議、保密協議、安全準則等)均屬本合同的主要附件,其效力與合同條款同等。 (二)本合同如與法律、法規相抵觸的,或者因法律、法規的變化而不一致的,以現行有效的法律、法規為準。 (三)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雙方沒有約定的,依照法律、法規規定執行。 (四)本合同生效前雙方簽訂的任何《勞動合同》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自動失效,其他之前簽訂的相關協議文本(包括但不限于《保密協議》、《培訓協議》、《競業限制協議》)的規定與本合同不一致的,以本合同為準。 (五)乙方同意,在其處于聯系障礙狀態(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因病住院、喪失人身自由等情形)時,委托合同首部的“緊急狀態聯系人”作為乙方的受委托人,該受委托人享有接受和解與調解,代領、簽收相關文書的權限。 (六)甲、乙雙方另行約定條款: 乙方因故單方面提出辭職,必須提前一個月向甲方提交書面報告,待工作徹底實現交接甲方批準后方可離職,但任何不經甲方允許的個人行為,均視為違約,甲方有權根據勞動法和公司相關規定處理。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后生效,以前簽訂的任何相關合同同時廢止。本合同由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蓋章) 乙方:(簽字或蓋章) 簽訂日期: 簽訂日期: 簽訂地點: 簽訂地點: 附件:續簽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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